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根据其具备的相应学历可以直接认定所学专业的教师资格。其他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合格人员按照公布的规定时间,凭个人身份证、领证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